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胡丽娜)统一食品药品举报奖励、鼓励行业知情人主动揭发、食药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日前,问题万我省发文统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最高通过一系列更具体和人性化的举报奖励措施,鼓励消费者参与到食药安全投诉举报中来。食药这是问题万记者今日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的。
相比原奖励办法,最高新奖励办法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举报奖励如将食品和药品奖励办法统一,食药今后举报药品违法行为可以像举报食品一样获得奖励;鼓励知情人士主动揭发;提高奖励上限,问题万将原来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提高到20万元……新办法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了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最高举报奖励制度,而且从内容和条款设定上,举报奖励也一并将食品、食药药品、问题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举报奖励纳入制度中;鼓励了解行业内幕的知情人士主动揭发;为了保护这些知情人士的举报行为,特别创设了匿名举报奖励,即凡是举报人认为其举报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不提供其真实姓名,不提供身份信息,采用双方约定的方式方法,领取奖励时,按约定方式领取即可。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举报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销售有毒有害儿童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假药,生产销售其他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还实行双倍奖励。同时,最高举报奖励金额上限被提高到20万元。
原《山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于2011年12月20日发布实施,随着形势和情况的变化,原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一些不适应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建国介绍:“从这3年的情况来看,监管部门真正发出去的奖励并不多,甚至有的地市一年也奖励不了一件。有的群众不知道该到哪儿举报,通过什么途径举报,举报有什么激励措施,有的群众对执法部门没信心,认为举报了也不一定会查处。还有些举报人因担心人身财产安全而放弃了奖励,缺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主动性。”新办法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药安全投诉举报中来。
○奖励等级
根据举报证据和查证结果 奖励分三个等级
属于一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6%予以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予以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予以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无涉案货物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确实存在的,根据举报等级、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予以2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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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发布今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
38批次药品上了黑榜 快看看有你在用的吗
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胡丽娜)今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第2期(总第62期)《药品质量公告》,其中,包括骨筋丸胶囊在内的38批次不合格药品上了黑榜(详情附后)。
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药品监管部门于日前对全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本期共完成药品抽验2785批次,其中符合规定药品274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38批次,合格率为98.64%。
具体来说,生产环节有1个药品生产企业1个品种1个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经营环节有16个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13个品种18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使用环节有11个医疗机构使用的13个品种14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有2个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的2个品种4批次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经检验不符合规定;此外还有1个医疗机构配制的1个品种1批次制剂不符合规定。
目前,各地市食药监局已经依据《药品管理法》,对公告的不合格药品进行查处,对标注的假冒药品,启动追查假药来源去向等。各级食药检验机构将继续跟踪监督抽验。对公告发布后仍然销售和使用不合格药品的单位和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付基恒